康孚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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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敖顺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5,29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55,29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29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29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议案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0)、《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29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
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29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2018年度不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29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补充审议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859,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敖顺荣、敖顺勤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 46,438,500股
1.议案内容:
议案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859,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敖顺荣、敖顺勤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 46,438,5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义平 刘梦飞
(三)结论性意见
汉鼎联合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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