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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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37026 证券简称:青青藤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北京青青藤教育科技股份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证券代码:837026 证券简称:青青藤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北京青青藤教育科技股份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敬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其中,通知发布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到20天。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表决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发布的召开时间、地点、议案相符,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青青藤教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青青藤教育科技股份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69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2018年的工作情况和2019年的工作计划,组织编写了《北京青青藤教育科技股份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公告工作报告》,对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6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2018年的监事会展开的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北京青青藤教育科技股份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由监事会主席张德娟女士代监事会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6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详情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公告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3)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6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2018年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2019)京会兴审字第03040011号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6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1.议案内容:
议案详情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公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6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青青藤教育科技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详情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披露的《关于北京青青藤教育科技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19-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6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财务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6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本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6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以2019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工作安排为基础,分析预测了公司面临的产品市场和投资市场、行业状况及经济发展前景,结合公司的历史数据、现有的经营能力和经营发展规划,遵循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秉着稳健、谨慎的原则,公司财务部编制了《北京青青藤教育科技股份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6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平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因此,现提请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6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力峰律师、贺维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青青藤教育科技股份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青青藤教育科技股份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
北京青青藤教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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