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太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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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北京太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 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北京太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北京太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关于北京太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
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北京太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北京太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次反馈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无独立的财务机构,出纳由其行政人员兼任,同时委托外部中介机构代理记账。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对公司是否符合“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发表意见。
请你们落实上述反馈意见,并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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