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鹭钨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
摘要: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3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3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详细了解了上述事项的有关情况,认真审阅并审议了上述议案的材料,就上述事项相关方面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等有关方进行了深入充分的沟通、探讨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江西翔鹭钨业有限公司26.81%的股权事宜,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股权收购的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廖俊雄、肖连生、高再荣
2019年03月19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