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沙钢股份
摘要: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企业内外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评价工作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子公司管理等,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给予了重点关注。
重点关注的领域主要包括:
1、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治理机构设置完善,各司其职,有效规范公司管理和运作。公司根据修订的公司章程,按照《总经理工作细则》、投融资及对外担保等多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和权限,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2、日常经营过程中实施的控制
公司以制度为基础,制定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库存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涵盖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制度,以保证公司各项工作均有章可循、管理有序,力求形成具有自我特色的规范的管理体系。
3、信息披露管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
为内部信息沟通控制和公开信息披露控制。内部信息沟通方面,公司制定了《保密条例》等相关内部信息管理制度,具体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网络运行规范和网络安全防范制度,规范了企业内部信息传递流程,针对各部门间信息沟通的方式、内容、时限等制定了相应的控制程序。公开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按照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及上述公司制度的要求由董事会秘书归口管理统一进行对外信息披露与沟通,包括对外接待、网上路演等与投资者关系活动。
4、对外投资管理
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在做好周密、详尽的尽职调查基础上,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项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按审议程序进行审议、及时对外披露信息。
5、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及程序。公司对外担保须先由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门对被担保对象进行资信等方面审查,对资信状况良好、符合相关规定的担保对象,方才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按相关制度进行明确。
6、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控制制度》,对关联交易行为进行明确规范,并能遵循市场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以确保其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7、子公司管理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规范运作、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进行规定,明确了子公司财务经理由母公司直管、并在子公司设专职审计经理的规定。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错报的财务内控缺陷。
(1)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财务报告的编制、汇报的过程中可能导致错漏或其它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金额大于等于财务报告重要性水平,或其他等效影响程度。
重要缺陷:财务报告的编制、汇报的过程中可能导致错漏或其它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金额大于等于财务报告重要性水平的50%并小于财务报告重要性水平,或其他等效影响程度。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量缺陷。
(2)定性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控制环境无效;
B、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C、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表;
D、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E、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流失严重;
F、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因公司未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而导致的内部控制缺陷。
(1)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①由于违反法律法规,可能导致政府和监管机构的调查、引起诉讼并伴随着罚款或损失的金额大于等于财务报告重要性水平,或其他等效影响程度。②可能导致资产不完整、损毁、泄露、被盗抢或挪用、灭失、贬值的金额大于等于财务报告重要性水平,或其他等效影响程度。
重要缺陷:①由于违反法律法规,可能导致政府和监管机构的调查、引起诉讼并伴随着罚款或损失的金额大于等于财务报告重要性水平的50%并小于财务报告重要性水平,或其他等效影响程度。②可能导致资产不完整、损毁、泄露、被盗抢或挪用、灭失、贬值的金额大于等于财务报告重要性水平的50%并小于财务报告重要性水平,或其他等效影响程度。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量缺陷。
(2)定性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①民主决策程序失效,如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失效。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③非财务制度体系失效或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重要缺陷:①违反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重要影响。②非财务制度体系存在重要漏洞,给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造成重要损失。③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性缺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对照上述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公司将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体系的运行做好维护和优化,保证公司内控建设得以持续完善。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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