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新华联
摘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3月1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3月1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杨云峰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人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经审阅杨云峰先生的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杨云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金国、何东翰、赵仲杰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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