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顺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澳洋顺昌
摘要: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8-026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8-026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8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2018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朱志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按照《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除已按照规定程序审议回购注销其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外,公司现有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锁条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6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540.7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
详见刊登于2018年3月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18-027号《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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