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江苏神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摘要: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陈鹏律师、张斯佳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陈鹏律师、张斯佳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及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在进行审查验

证过程中, 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

        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

        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交给本所的文件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

        确、完整的。

1081004/PC/pz/ewcm/D29                        1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就题述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公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之前以

       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股权登       记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2018年2月9日

       下午14:00在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

       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2

       月9日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8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9日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均符合有关会议公告的内容。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1081004/PC/pz/ewcm/D29                        2

      资料及相关验证文件, 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0人, 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数为14,945.6784万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601%。

      基于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889,94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564%。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

      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       案逐项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现场投票进       行计票、监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

       表决结果。经本所律师核查, 会议公告中列明的所有议案均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会议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1081004/PC/pz/ewcm/D29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起公告, 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

见承担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 并无任何副本。

    通力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俞卫锋  律师

                                                    经办律师

                                                    陈鹏  律师

                                                    张斯佳  律师

                                                    二○一八年二月九日

1081004/PC/pz/ewcm/D29                        4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