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43:华远地产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华远地产
摘要: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八年二月五日 目 录 会议议程〃〃〃〃〃〃〃〃〃〃〃〃〃〃〃〃〃〃〃〃〃〃〃〃〃〃〃〃〃〃〃〃〃〃〃〃〃〃〃〃〃〃〃〃〃〃〃〃〃〃〃〃〃〃〃〃〃〃〃〃〃〃〃〃〃〃〃〃〃2议案一《关于公司 的议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八年二月五日
目 录
会议议程〃〃〃〃〃〃〃〃〃〃〃〃〃〃〃〃〃〃〃〃〃〃〃〃〃〃〃〃〃〃〃〃〃〃〃〃〃〃〃〃〃〃〃〃〃〃〃〃〃〃〃〃〃〃〃〃〃〃〃〃〃〃〃〃〃〃〃〃〃2议案一《关于公司
的议案》〃〃〃〃〃〃〃〃〃〃〃〃〃〃〃〃〃〃〃〃〃〃〃〃〃〃〃〃〃〃〃〃〃〃〃〃〃〃〃〃〃〃〃4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议案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12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2月5日13: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5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018年1月29日为股权登记日。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
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主持人:孙秋艳
会议议程如下:
一、 报告股东到会情况
二、 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杜凤超
2.02杨云燕
2.03徐骥
2.04李然
2.05闫锋
2.06张馥香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陈淮
3.02王巍
3.03朱海武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刘晓宁
4.02高海英
4.03桂胜春
三、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回答股东提问
四、 对议案进行现场表决
五、 清点并统计现场表决情况,上传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六、 取得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返回的表决结果汇总
七、 宣读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八、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 各位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 会议结束
议案一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具体修订方案如下:一、章程第一条原为:
“第一条 为维护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改为:
“第一条 为维护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二、新增章程第十条: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Z、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章程后续条款编号顺延。
三、新增章程第五章:
“第五章 党的组织
第九十六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设书记1名,符合条件的党组织成员可以
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章程后续章节及条款编号顺延。
四、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一句原为: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修改为: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
见。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原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
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监事会提议时;
(四)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议时;
(五)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
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监事会提议时;
(四)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议时;
(五)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 公司党组织提议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五日
议案二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杜凤超先生、杨云燕先生、徐骥女士、李然先生、闫锋先生、张馥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六位非独立董事将与议案三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五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凤超,男,1962 年出生,北京科技大学工学硕士,美国罗斯福大学MBA,
高级经济师。曾在北方工业大学任教,1997 年加入华远,历任北京市华远集团
公司投资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2009年9月
至2011年3月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1年3月至2011
年4月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2011年4月至
今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8年10月至2014
年11月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云燕,男,1965年出生,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工程硕士,工程师。曾任唐山
钢铁集团公司助理工程师、唐山钢铁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秘书、北京光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研究所所长、北京鸿卓咨询公司总经理、北京必嘉集团发展规划部总经理、北京帝力伟业公司副总经理、波正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总监等职务。
2008年加入华远,任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经理。2009年9月至
2016年3月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10月至2015年9
月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华远
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徐骥,女,1987年出生,北京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工业工程系工学学士,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硕士,经济师。2011年加入华远集团,
2011年10月至2014年5月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2014
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2015年10月
至2016年5月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北京
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部经理。
李然,男,1973 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1994
年加入华远,历任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建功南里项目、西单文化广场项目、华清嘉园项目的项目经理、北京市首旅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等职务,2007年2月至2010年1月任北京市华远�Z业有限公司西安公司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闫锋,男,1973年出生,南开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硕士。曾任北京市公用
局培训中心教师、北京市燃气集团企业经营管理部副经理、北京市燃气集团营销服务部主管、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经理等职务。2010年6月至
今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和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投资发展部经理。2014年5月至2016年4月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5月至今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馥香,女,1961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职员、北京服装学院教研室副主任、北京房地产信托投资公司主管会计、国家开发银行中瑞合作基金综合处负责人兼总会计师、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2006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首创�Z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0年11月至2014年9月任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5年至今任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10月至今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议案三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陈淮先生、王巍先生、朱海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将与议案二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六位非独立董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五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淮,男,1952年出生,北京经济学院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
济博士。1992年至2004年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所长、研究员,2004年至
2011年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现已退休。
王巍,男,1958年出生,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士,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
生院国际金融硕士,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博士。曾在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摩根大通银行、世界银行任职,1992年至1996年任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1997年至2004年任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9月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海武,男,1966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学士,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硕士,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在财政部和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2000年加入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现为该所合伙人。
议案四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监事会一致同意提名刘晓宁女士、高海英女士、桂胜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现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三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18年1
月11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冯英洁女士、赵立文女士
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五日
附:
一、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二、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一、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晓宁,女,1972年出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
律硕士。曾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办公室干部、书记员、检察员等职务。2015年加入华远集团,曾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法务部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法务部经理。
高海英,女,1968年出生,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MBA课程高级研修班
研究生。曾任北京铜厂会计、北京统一食品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兼北京顺兴/丰收葡萄酒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至今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和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风险管理部经理。
桂胜春,男,1968年出生,北京商学院会计学学士,对外经贸大学风险投资
硕士。曾任北京服装学院财务处职员、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财务部职员、财务部副经理,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2017 年至今任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二、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冯英洁,女,1970年出生,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文理学院。曾任北京元隆丝
绸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助理,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编辑、记者,东城区校办企业总公司职员等。1996 年加入华远,历任北京华远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08 年至今任北京市华远�Z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14年至今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赵立文,女,1967年出生,毕业于北京财贸学院,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国际科技服务中心会计、北京凯奇通信总公司会计等。1997 年加入华远,历任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北京新通源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市华远�Z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公司财务部经理等职务,2017 年至今任北京市华远�Z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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