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45:宝信软件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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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600845、900926 证券简称:宝信软件、宝信B 公告编号:2017-068 转债代码:110039 转债简称:宝信转债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证券代码:600845、900926 证券简称:宝信软件、宝信B 公告编号:2017-068
转债代码:110039 转债简称:宝信转债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016号公司一楼108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1
其中:A股股东人数 11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股) 6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51,927,860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35,351,398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股) 16,576,46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7.6991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5.5827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116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雪松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吴斌独立董事、王丛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无
法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吕子男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35,351,380 99.9999 18 0.0001 0 0.0000
B股 16,566,462 99.9396 10,000 0.0604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451,917,842 99.9977 10,018 0.0023 0 0.0000
2、议案名称: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35,351,380 99.9999 18 0.0001 0 0.0000
B股 16,566,462 99.9396 10,000 0.0604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451,917,842 99.9977 10,018 0.0023 0 0.0000
3、议案名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35,351,380 99.9999 18 0.0001 0 0.0000
B股 16,566,462 99.9396 10,000 0.0604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451,917,842 99.9977 10,018 0.002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首期 A 股限制性 17,18 99.9417 10,01 0.0583 0 0.0000
股票计划(草案) 6,962 8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首期 A 股限制性 17,18 99.9417 10,01 0.0583 0 0.0000
股票计划实施考 6,962 8
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3 提请股东大会授 17,18 99.9417 10,01 0.0583 0 0.0000
权董事会办理首 6,962 8
期A 股限制性股
票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授权董事会办理与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有关的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
变更登记等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钱军亮、吴月琴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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