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中精密: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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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7-117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7-117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7日(星期日)至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下午15:00―2017年12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芙蓉工业区B区芙蓉五路72号二栋三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4、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会议主持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浩宇先生主持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187,295,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11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数187,295,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11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数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浩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2)选举吴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3)选举吴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4)选举彭政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5)选举余小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6)选举姚可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上述各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浩宇先生、吴瑛女士、吴琪女士、彭政纲先生、余小云女士、姚可夫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孙崇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2)选举许怀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3)选举周成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上述各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崇理先生、许怀斌先生、周成新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张浩宇先生、吴瑛女士、吴琪女士、彭政纲先生、余小云女士、姚可夫先生、孙崇理先生、许怀斌先生、周成新先生等9人组成,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叶倩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2)选举汪成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上述各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叶倩茹女士、汪成斌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建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丁明明、刘丹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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