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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43:华远地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  

摘要:债券代码:122370.SH 债券简称:14华远债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 发行人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楼 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债券代码:122370.SH                                    债券简称:14华远债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

                                    发行人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楼

                                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2017年11月11日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22号”文核准,华远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获准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4亿元(含14亿元)的公司债券,一次全部发行。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4月29日,公司成功发行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华远债”,债券代码“122370.SH”),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4亿元,期限为5年期。截至目前,本期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2017年11月7日,发行人发布《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

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截至2017年10月31日,发行人

于2017年度内累计新增借款为26.59亿元,主要包括发行公司2017年第一期中

期票据、金融机构借款以及新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存续金融机构借款,超过发行人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一)2016年末净资产额:70.78亿元

     (二)2016年末借款余额:120.68亿元

     (三)截至2017年10月31日借款余额:147.28亿元

     (四)累计新增借款金额:26.59亿元

     (五)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37.57%

     二、2017年度新增借款分类:

     (一)银行贷款:31.28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44.20%;

     (二)中期票据:15亿元 ,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1.19%;

     (三)委托贷款:15.31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1.63%;

     (四)其他借款:-35亿元(偿还信托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49.45%。

     上述财务数据除2016年末净资产外,均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

    发行人上述借款增加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0%,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中信证券作为14华远债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踪发行人新增借款情况,并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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