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股份: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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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磊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于 2017年 9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公司于 2017年 9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公司于 2017年 9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议案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6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同力重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同力重工有限公司 35%的股权转让给济南汇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该35%股权初始投资成本为 5,250 万元,该 35%股权转让价格 5,828万元,付款方式为: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签署合同后七日内支付 100万,在办理完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后再支付 900 万,剩余 4,828万
元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分次支付完毕,股权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
未支付的本合同转让款项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
本次拟出售的本公司持有的天津同力重工有限公司 35%股权:
按照审计净资产计算的 35%股权的价值为 5,828.68 万元,占本公
司 2016 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8.34%、
占本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14.01%,本次交易不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认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目前天津同力重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如本次出售35%股权后,本公司将持有天津同力重工有限公司 65%的股权,仍为天津同力重工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议案已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已于 2017年9月 8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本议案已于 2017年 9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5,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0%;反对股数14,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分派现金股利的方案。
根据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披露,截止 2017
年 6月 30日未分配利润 185,845,284.16元,其中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 166,324,134.69 元。
公司拟以截止 2017年 6月 30 日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
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
金股利 3.00 元(含税),共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 48,000,000 元(最
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为准)。
本次派发现金股利所涉及个人所得税事宜,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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