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亚太科技
摘要: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 证监会 《关于在 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 上市规则》和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上述事项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
2、公司决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现状,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周福海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朱和平、陈易平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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