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博济医药
摘要: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医药”、“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及有关政策的影响,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750,750股。我们认为:公司终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终止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750,750股的决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完成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首次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299.5万份调整为389.35万
份。其中,首次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9.5万份调整为350.35万份,行权价格由11.60元/股调整为8.91元/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30万份调整为39万份。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数量、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对股票期权数量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丁克、刘国常、郝英奇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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