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600487:亨通光电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9-076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9-076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86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1.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包括光网络与系统集成、智能电网传输与系统集成、海洋电力通信与系统集成、新能源汽车部件与充电运营、工业智能控制、铜导体、商品贸易及其他。请公司补充披露:(1)具体说明各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结算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及上下游情况等;(2)公司铜导体业务与商品贸易业务毛利率较低,请说明上述业务开展的必要性以及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联性,公司是否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资质,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3)核实相关业务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其存在持股关系、业务往来、投资合作等关系的相关方(以下简称相关关联方)。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32.72%;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50.04%。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业务板块披露近三年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销售内容、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等,并说明是否构成关联交易;(2)分业务板块披露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结算方式,并说明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公司财务数据

  3.年报披露,报告期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为50.54亿元,短期借款为89.42亿元。公司全年利息费用约为4.85亿元,利息收入约为0.40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日均货币资金余额及货币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说明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与合理性;(2)结合公司经营模式和业务需求说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规模与公司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配,说明报告期公司货币资金及受限资金大幅增加的原因,并解释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同时,存在较多有息借款的原因与合理性;(3)报告期期末公司在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财务)的存款余额为12.70亿元,公司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或控股股东)分别持有亨通财务48%和52%的股权。请分别说明近三年公司与亨通财务的资金往来情况、相关关联方与亨通财务的资金往来情况,包括存贷款发生额、余额、存贷款利率水平、存放期限、实际使用情况等;(4)核实是否存在与相关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以及潜在的限制性用途,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为14.29亿元,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为6.99亿元,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共计21.92亿元,全部终止确认;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81.85亿元,同比增长52.08%,且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变更相关会计估计,调减部分客户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业务板块列示应收账款前五大对象及金额、交易事项、账龄、减值准备等,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依据,并核实应收对象是否为相关关联方;(2)鉴于近年公司商业承兑票据增长幅度较大,请说明上述变化原因,并分业务板块列示前五大商业票据开票人、开票时间及兑付时间,说明回收是否存在风险,是否应计提减值准备及依据;(3)披露报告期公司背书或贴现票据所获得资金的具体流向,是否流向相关关联方,并说明是否符合终止确
认的条件;(4)说明公司票据质押融资及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相关质押额度是否被相关关联方占用,是否存在相关关联方通过票据池业务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5)结合应收账款的历史损失及收回情况,说明公司从2019年起调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说明对一季报产生的相应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年报披露,2016年以来公司预付款项大幅增长,2018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为33.36亿元,同比增长27.42%。公司前期公告称,部分预付款项系专网通信设备预付采购款。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预付给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科技),再由凯乐科技向其上游供应商预付采购款。待产品交付客户后,按照约定进行货款结算。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主要业务板块列示近三年前五大预付款对象的名称、交易事项、付款安排、付款方式及月度平均余额等,核实相关预付款对象是否为相关关联方;(2)结合与凯乐科技及相关方的合同约定,说明相关专网通信业务的产品生产周期、供货周期、实现销售时点、最终付款时点;(3)说明公司委托凯乐科技进行代工并通过凯乐科技向上游供应商支付货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核实相关资金是否流向相关关联方;(4)公司是否实际承担相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相关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方式是否准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3.67亿元,其中包括保证金、往来款、暂付款、押金、业绩补偿款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往来款、暂付款、押金涉及的具体事项及其商业实质,是否涉及相关关联方;(2)说明上述业绩补偿款的具体偿付安排及进展,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公司与相关业绩承诺方之间是否存在潜在关联关系。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7.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45.29亿元,存货跌价准备为0.24亿元,计提比例较去年同期下降,其中在产品、工程施工、委托加工物资未计提跌价准备。请公司:(1)分业务列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的具体构成、主要采购方,并结合相关在手订单、销售计划等说明报告期存货变动的原因,并详细说明原材料项目报告期涨幅较大的原因;(2)说明工程施工、委托加工物资所对应的具体事项、交易对方以及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3)请结合相应原材料、产成品的价格变动趋势及上下游供需变化等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变化的原因,是否异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并说明上述在产品、工程施工、委托加工物资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谨慎性原则。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8.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交易形成期货合约保证金3.74亿元及存入期货公司备用保证金0.71亿元。请公司结合相关基础资产的数量、金额及相关业务开展的情况等,说明公司套期交易的性质,是否存在套利业务以及对应风险敞口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9.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2.09亿元,长期股权投资为13.21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被投资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出资情况、与公司之间的是否存在大额资金往来,相关资金是否流向相关关联方;(2)如被投资单位为投资基金的,进一步披露基金的具体规模、资产投向、风险敞口等,并说明上述资产投向是否涉及相关关联方,核实公司是否存在差额补足义务或为其他合伙人承担风险等兜底性质的安排;(3)请公司结合投资比例、合作模式、决策机制、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等因素,补充披露对持有28.27%上海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的会计处理的原因、依据和合理性,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联营企业中江苏奥维信亨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威海威信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本年度与公司发生大额关联交易。请公司进一步披露上述三家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并说明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及金额,相关定价是否公允等;(5)报告期新增的五家联营企业四家出现亏损,请公司说明报告期购买的上述联营企业的交易对方、收购溢价,并结合近三年公司的经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0.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固定资产为57.75亿元,占总资产比重为15.88%,其中机器设备本期增幅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公司的产品产能设计和利用情况,分析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固定资产与产生收入的匹配情况,明确公司的固定资产与行业其他公司是否一致,并解释存在差异的原因;(2)自查并核实公司各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产生的收益情况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核实上述固定资产投资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是否涉及相关关联方。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1.2018年公司在建工程期末账面价值为18.80亿元,同比增长118.09%,
公司未在年报中明确相关在建工程的工程进度。请公司补充披露:(1)根据业务和产品分类列示各在建工程的名称,建设周期、预计竣工时间、项目资金来源、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预计产能、是否已实现生产运营、历史转固情况及转固依据等;(2)结合过去三年在建工程的相关建设进度说明是否存在建设进度缓慢或建设进度不一致的项目及原因,相关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2.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6.26亿元,减值准备为0.48亿元。请公司结合形成商誉相关资产的行业情况及政策、主要产品情况、经营业绩及变动趋势、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有)、盈利预测等方面,说明公司本年度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准确性,相关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3.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9.42亿元,其中包括预付设备款、工程款2.62亿元。请公司披露上述预付设备款、工程款对应的业务内容、预付对象,是否涉及相关关联方,以及相关预付款预计形成资产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4.年报披露,近三年公司应付票据保持快速增长,2018年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51.07亿元,同比增长75.58%。请公司结合相关业务开展情况、结算政策等,说明公司应付票据大幅增长的原因,并补充披露近三年前五大应付票据的交易对方、交易背景、付款政策,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是否涉及相关关联方。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5.年报显示,近年来公司投资增速较快,2017年和2018年经营性现金流与投资性现金流净额之和为负。请公司补充披露:(1)说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回往来款、代垫款、保证金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企业间往来、保证金等项目涉及的具体事项、商业实质,以及相关资金是否流向相关关联方;(2)结合相关行业趋势、经营策略、投资计划、具体投向、投资收益和成果等解释常年大额投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说明相关投资是否涉及相关关联方;(3)请公司根据自身资产负债及现金流情况,并结合相关经营生产安排与投资计划,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及流动性风险,并说明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来化解潜在的风险。

    三、其他事项


  16.根据前期公告,公司2017年定增对象与亨通集团其他应收款对象及相关参股公司除出资外无其他资金往来关系,上述其他应收款与公司定增资金无关。请公司补充披露:(1)亨通集团的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及其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及资金往来情况;(2)披露亨通集团主要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对象,相关业务发生时间及商业实质,并核实前述资金来源是否与上市公司相关,请年审会计师对相关资金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发表意见;(3)披露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最终的认购情况,并说明公司、相关关联方与前述定增对象是否存在潜在协议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投资收益等相关承诺,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保荐机构核实并发表专项意见。

  17.公司公告显示,前期非公开发行存在较多项目资金变更用途,且存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流。请公司结合前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形,补充披露:(1)相关募投项目的立项时点、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金额及时点,变更募投项目时点以及履行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流程,请详细说明导致募投项目变更的外部市场环境和自身经营策略变化的具体情形;(2)公司使用前述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的金额,时点及具体流向,是否流向相关关联方;(3)目前相关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形成的资产情况以及是否达到预计的效益,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请公司会计师及保荐机构发表专项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6月17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的修订。”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