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圳惠程
摘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事先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资料,并就相关事项向有关人员进行了问询,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董事会对公司签署《关于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也未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本次公司拟收购信中利股权管理公司100%股权符合公司在投资业务的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签署《关于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公司独立董事:
叶陈刚 钟晓林 KeyKeLiu
2019年6月4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