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晟航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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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大会议室(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5999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汪晶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工作报告就2018年公司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总体分析,并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产管理能力进行详细分析。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19年4月22日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需要,2018年度不分配利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2019财务预算报告》。2019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分为三个部分:一、编制基础;二、财务预算计划;三、2019年公司预算利润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上海康晟航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拟聘请其继续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第一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拟提名汪晶先生、冯跃海先生、叶燕女士、叶文玲女士、董逸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为换届选举,汪晶先生、冯跃海先生、叶燕女士、叶文玲女士、董逸男女士为连选连任。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每届任期三年。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拟提名王艳芳女士、陈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曹先青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为换届选举,曹先青先生、王艳芳女士连选连任,陈超先生新任。
2.议案表决结果: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工作报告就2018年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2019年度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诤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青、王建民
(三)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诤正律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审议等进行了全程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宜符合《公司法》、《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上海市诤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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