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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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19-024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19-024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年度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意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116,200.0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495,956.1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业绩成长性以及拓展业务所需资金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18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择机考虑利润分配事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业绩成长性以及拓展业务所需资金等因素做出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因此,同意《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8年度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审计的过程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确定,聘用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监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的实施。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年度会议)决议。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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