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603586:金麒麟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19-041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19-041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5月10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

    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

    产1,500万套汽车刹车片先进制造项目》进行调整,缩减投资规模并将剩余的部

    分募集资金133,651,888.66元变更用于《年产600万套汽车刹车片智能工厂项目》。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上述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公司新增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及保荐机构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9年5月19日,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账号                    专户用途                专户余额
                                                                                        (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600万套汽车刹车片

公司乐陵支行            1612050719200009835  智能工厂项目                                0.00

        公司计划于近日将募集资金133,651,888.66元汇入该账户用于《年产600万套

    汽车刹车片智能工厂项目》。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612050719200009835,截止2019年5月19日,专户余额为零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600万套汽车刹车片智能工厂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昊拓、姜文国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