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力达: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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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37620 证券简称:永力达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证券代码:837620 证券简称:永力达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临溪路3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9年4月30日送达各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22,3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9%。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起草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以上议案已于2019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3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起草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以上议案已于
2019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3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起草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该报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公告编号:2019-006、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3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 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起草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上议案已于2019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3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起草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以上议案已于2019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3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 审议通过《2018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状况以及未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对2018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3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3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3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九) 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陈胜、陈黎红、郑勇、翁建宁、邹斌宏、陈水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进行任命。
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3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十) 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提名章正辉、刘牧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进行任命。
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3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信国韩松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据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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