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讯通:2018年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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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38699 证券简称:蓝海讯通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蓝海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证券代码:838699 证券简称:蓝海讯通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蓝海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旭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经于2019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149,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149,4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149,4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2)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149,4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149,4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149,4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为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149,4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
(七)审议通过《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决定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149,4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149,4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芝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振中律师、焦显光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蓝海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芝兰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蓝海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蓝海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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