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物联: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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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江苏中科君达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中科君达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中科君达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告,其中,通知发布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到20天。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同意股数2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汇报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考虑到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2018年度拟不分配股利。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份公司须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现提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刘健、李倩倩预计于2019年度为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刘健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江苏中科君达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科君达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中科君达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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