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宏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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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西柏坡经济开发区轻工路1号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柳新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0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实施及业务开展需要,结合公司现金流情况,公司拟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情况,公司股东均为本议案的关联方,故无法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柳新宏、程瑞华、孟志利、齐伟利、张晓雄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以上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选出新任董事前,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皋德军、安英召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以上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选出新任监事前,第一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补充公司日常运营资金,保证合理流动性,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662.12万元。该贷款行为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田守云律师,郭利军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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