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尚生态:关于与无锡市乡村发展振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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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美尚生态 公告编号:2019-071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无锡市乡村发展振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 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美尚生态 公告编号:2019-071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无锡市乡村发展振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
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作意向书为合作双方就本次拟共同发起设立乡村振兴基金事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不确定性,有关具体合作内容、合作安排、合作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
2、正式协议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合作意向书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过程中,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动能潜力巨大,亟待加以培育及释放。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个五年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围绕无锡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体目标,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公司”)与无锡市乡村发展振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或“乡村振兴基金”)充分发挥双方在乡村振兴产业领域的互补优势,于近期签订了《战略合作意向书》。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支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项目投资的基金,致力于更好地践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无锡市乡村发展振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YB4A8XX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合伙期限:自2019年04月29日至2027年04月28日
6、主要经营场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5楼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乡村振兴产业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合伙人信息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普通/有限合伙人
1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有限合伙人
2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有限合伙人
3 江阴市人民政府 其他投资者 有限合伙人
4 宜兴市人民政府 其他投资者 有限合伙人
5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其他投资者 有限合伙人
6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 其他投资者 有限合伙人
7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其他投资者 有限合伙人
8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 其他投资者 有限合伙人
9 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普通合伙人
9、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
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等,无锡市乡村发展振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正在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无锡市乡村发展振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也为公司股东――无锡国联新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国联新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6,495,726股,持股比例为3.89%,持股目的为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具有信心,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减持的可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无锡市乡村发展振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不构成公司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且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11、主要投资领域
无锡市乡村发展振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是由无锡市、区各级政府合作组建,围绕无锡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体目标,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先进技术、高端人才、现代管理等各类先进资源要素流向农村,积极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农村环境绿色改善,为实现无锡市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的用途: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项目投资的基金。
2、基金的规模:不低于10,000万元,双方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3、基金的实际规模、存续期限、各方出资金额及比例、管理和决策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基金退出约定等具体事宜,届时由新设基金参与各方共同协商确定。
三、投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与乡村振兴基金的合作,将充分发挥双方在乡村振兴项目资源、实施经验及专业管理团队优势,提升公司投资效率;有利于公司积极把握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机遇,深化推进生态文旅产业战略布局。
基金投资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协同关系,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合作若能顺利实施,还能提高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通过积累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合作意向书为合作双方就本次拟共同发起设立乡村振兴基金事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不确定性,有关具体合作内容、合作安排、合作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同类协议均在正常推进中。
3、本次合作意向书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无锡市乡村发展振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美尚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意向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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