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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完成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10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OA办公平台进行了公示。2018年3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3月1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3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9.42元/股调整为9.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登记工作,共向109名激励对象授予了1,2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40元/股。

  7、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3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62名激励对象30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0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0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3,600,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因2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除上述因业绩不达标而注销的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之外,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和第三个行权期的共857,5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郑海琴女士当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符合激励条件,除上述因业绩不达标而注销的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之外,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和第三个行权期的共42,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共注销4,499,500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9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
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4,499,50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5月7日办理完成。

    二、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19年3月15日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0.06元/股

  3、预留授予人数:58人

  4、预留授予数量:295万份

  5、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295          100.00%        0.65%

          干(58人)

        合计(58人)                  295          100.00%        0.6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在确定授予日后股份登记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动放弃授予的股票期权3万份;郑海琴女士当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获授2万份股票期权不予登记。

  6、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预留授予日为2019年3月15日,所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有效期为36个月。

  8、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
求。

    三、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等待期满后,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四、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2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一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5%
  第二个行权期

    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计算依据。

    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A、B+、B、C、D五档,对应的考核结果如下:

    等级          A          B+          B          C          D

                    优          良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分数段      90分以上    80~90分    70~80分    60~70分    60分以下

  可行权比例      100%        85%        70%        5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B/C档,则激励对象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可行权比例进行行权。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五、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除上述4名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日后的登记过程中,因离职或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条件,本次实际登记的股票期权为295万份之外,本次预留期权授予事项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完全一致。

    六、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同有JLC2

  (二)期权代码:036353

  (三)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9年5月14日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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