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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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9日以邮件、电话方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9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一致推举高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高慷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如下,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审计委员会:周海莹(主任委员)、毕秀静、申畅;
2.提名委员会:史兴松(主任委员)、周海莹、程学勇;
3.战略委员会:高慷(主任委员)、李继宏、毕秀静;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毕秀静(主任委员)、史兴松、李继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高慷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李继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继宏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申畅先生、程学勇先生、宁玉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继宏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申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宁玉卓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宁玉卓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且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
附件:
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高慷,男,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慷先生1993年7月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系通信工程专业。2003年2月―2010年3月,任北京浩丰创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现任本公司市场及产品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高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高慷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李继宏,男,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李继宏先生1991年3月毕业于中科院沈阳计算所系统软件专业。2009年5月―2010年3月,历任北京浩丰创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经理、实施管理部经理、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继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李继宏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申畅,男,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申畅先生1992年6月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经济管理专业。2009年1月―2010年3月,任北京浩丰创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申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申畅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程学勇,男,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程学勇先生1997年7月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信息工程(计算机技术)专业。2014年10月至今,任华远智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程学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程学勇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宁玉卓,男,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宁玉卓先生2009年7月毕业于北京金融学院金融专业。2011年1月至今,任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宁玉卓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宁玉卓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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