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实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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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杭州华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杭州华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武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2,6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2,6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报告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2,6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汇报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2,6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2,6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2)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2,6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2,6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6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5,070,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其继续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2,6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帆影、郑上俊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华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华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华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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