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重大资产购买事项首次披露前6个月内内幕信息知情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
摘要: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首次披露前6个月 内内幕信息知情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昊志机电”)拟通过其香港子公司昊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Perrot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首次披露前6个月
内内幕信息知情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昊志机电”)拟通过其香港子公司昊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PerrotDuvalHoldingSA持有的InfranorHoldingSA和BleuIndimSA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1月22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与PerrotDuvalHoldingSA签署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首次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上市公司股票未因本次交易而停牌。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及《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方及相关人员在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6个月至昊志机电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之前一个交易日期间(即2018年7月21日至2019年5月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及核查程序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1、昊志机电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项目参与人员;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
2、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前述中介机构的经办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3、交易对方PerrotDuvalHoldingSA、标的公司InfranorHoldingSA及BleuIndimSA,以及前述各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如为自然人)。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核查程序
1、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相关确认资料,交易对方、Infranor集团、BleuIndim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中国境内开立A股证券账户。
2、除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其相关人员外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
3、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除交易对方、交易标的相关人员外的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4、对于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相关人员,均出具了《关于买卖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说明》。
二、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及其性质
(一)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核查范围内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与本次重组关系 买卖日期 交易方向 数量(万股)
汤秀清 昊志机电控股股东、实 2018年7月25日 买入 34.63
际控制人
盛嘉卿 上海吉萨投资管理咨询 2018年8月27日 买入 0.5
有限公司孙俊毅之配偶 2018年12月18日 卖出 0.5
InfranorHoldingSA的
陈亮 孙公司斯伯克数控系统 2018年10月8日 卖出 0.12
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的总经理
(二)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性质
1、昊志机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秀清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出具了《关于买卖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说明及承诺》,相关内容如下:
“2018年2月4日,本人向昊志机电发出关于计划增持昊志机电股份的通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以及对公司管理团队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股价稳定,计划自2018年2月5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人发出前述增持通知时,昊志机电尚未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任何筹划或产生任何筹划意向。
本人买入和卖出上述昊志机电股票的行为虽然发生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公告前6个月内,但该时点本次交易当时尚处于沟通筹划阶段且交易存在巨大不确定性,本人前述买入股票的行为系在严格履行本人作出的增持计划而进行的股票购入,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昊志机电聘请的买方顾问上海吉萨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孙俊毅之配偶盛嘉卿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出具了《关于买卖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说明及承诺》,相关内容如下:
“本人在买入和卖出上述昊志机电股票时,并不知晓昊志机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在二级市场买入和卖出昊志机电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做出的独立判断及投资决策,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3、InfranorHoldingSA的孙公司斯伯克数控系统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总经理陈亮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出具了《关于买卖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说明及承诺》,相关内容如下:
“本人在卖出上述昊志机电股票时,并不知晓昊志机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在二级市场卖出昊志机电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做出的独立判断及投资决策,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
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性意见
除汤秀清、盛嘉卿、陈亮外,本次交易相关方及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汤秀清、盛嘉卿、陈亮出具的说明,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消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对本次重组不构成实质影响。公司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和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不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首次披露前6个月内内幕信息知情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之盖章页)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05月08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