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来源:中超电缆
摘要: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控股”或“公司”)提供的文件和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编制,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北证券所做的承诺或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编制,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2014年1月7日,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6号)的债券核准文件,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期限5年,附第3年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部分投资者已于2017年7月行使回售选择权,目前存续债券金额3.3亿元。
二、重大事项
(一)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出具了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根据评级报告,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下调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下调为A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本次评级下调主要是基于:公司外部发展环境较好,持续进行一定规模的研发投入并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为未来发展奠定了较好的技术基础;同时中证鹏元也关注到,公司涉及的法律诉讼事项多且金额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公司实际控制权面临较大不确定性,整体产能利用率偏低,受限资产规模大,应收款项规模较大,占用较多营运资金且存在较大坏账风险;有息负债规模大,资金压力和短期偿债压力大;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或影响其对本期债券的担保履行能力,公司董监高变动频繁等风险因素。
(二)中超控股发布《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中超债上市期间调整交易机制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9年4月27日,中超控股发布《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中
超债上市期间调整交易机制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债券评级变动情况及相关影响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4日发行了2014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中超债”,债券代码“112213”,发行规模4亿元,期限5年,于2014年7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同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和协议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等级通知书》,公司“14中超债”信用评级调整为AA-。本次评级变动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调整债券上市期间调整交易机制的相关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债券上市期间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上述事项触发“债券信用评级调整为AA级(不含)以下”情形,债券交易方式调整为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14中超债”将于2019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2019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复牌之日起债券交易方式调整为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维持原有净价计价方式。
债券交易方式调整后,仅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买入,持有债券的其他投资者可以选择卖出或者继续持有。”
上述重大事项的完整公告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中超债上市期间调整交易机制相关事项的公告》。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东北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提请投资者关注信用评级下调的相关风险。东北证券会持续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以及风险事项进展情况进行重点关注,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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