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滨江集团
摘要: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5月7日在杭州市平海路53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赵军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赵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赵军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赵军先生简历
赵军先生,1974年出生。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兼任杭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经营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曾就职于浙江经济报社。赵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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