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能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环能科技
摘要: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6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6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3号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一楼)。
4、召集人: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朱子君先生
6、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9日,公司股份总数为676,932,369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89,449,9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75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89,449,9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75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665,6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8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665,6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8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449,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5,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449,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5,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449,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5,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449,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5,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449,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5,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640,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5,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449,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5,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449,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5,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640,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5,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449,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5,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449,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5,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449,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5,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449,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5,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唐银锋、丁亚玲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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