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建投能源
摘要: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9-30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9-30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米大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0名,代表股份1,202,731,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3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6名,代表股份1,198,178,2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76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名,代表股份4,553,4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2%;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9名,代表股份26,825,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73%。
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董事有:米大斌先生、徐贵林先生、张彦启先生;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监事有王春东先生、李新浩先生。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刘小建先生、张龙先生为本次会议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经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赞成1,201,592,21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53%;反对104,696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87%,弃权1,0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6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赞成25,686,26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22%;反对104,69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3%;弃权1,0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刘小建律师、张龙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大会形成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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