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_监管函
来源:泰格医药
摘要:关于对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王晓博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 2019】第 42 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王晓博: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披露 2018 年
关于对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王晓博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 2019】第 42 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王晓博: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你作为公司监事,在公司 2018 年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30 日内,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卖出公司股票 2,60
0 股,涉及金额 15.98 万元。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 11月修订)》
第 1.4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8.17 条的规定。 请
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
生。
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应
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股票买卖行为,认真和
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
2019 年 5 月 6 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