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能: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来源:新能泰山
摘要: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新能 公告编号:2019-036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新能 公告编号:2019-036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26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新能”变更为“新能泰山”,证券代码仍为“000720”。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世纪)项目开发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为宁华世纪提供融资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担保额度。本次担保相关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担保
例 负债率 余额 期净资产比例
本公司 宁华世纪 100% 55.89% 0 150,000 68.82% 否
2、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彤
成立日期:2001年4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728353378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产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宁华世纪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84,066.99万元,负债总额158,746.51万元,净资产125,320.48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07,507.03万元,利润总额64,745.34万元,净利润48,813.37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42,441.35万元,负债总额78,752.76万元,净资产163,688.59万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3,634.62万元,利润总额51,157.49万元,净利润38,368.11万元。
3、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宁华世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预计,主要为信用担保(或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宁华世纪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信贷合同
来确定,最终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有效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融资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宁华世纪项目开发所需资金需求,保障其项目开发工作顺利推进,有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担保风险控制判断
被担保对象宁华世纪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
3、被担保对象宁华世纪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4、反担保情况说明
上述担保未提供反担保情况,被担保对象宁华世纪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涉及的被担保对象宁华世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符合其项目开发的需要,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512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0,000万元;本次
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52,5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9.97%;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5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5%;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其他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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