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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36:新华保险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H股股票代码: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

H股股票代码: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11人,董事DACEYJohnRobert、独立董事梁定邦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黎宗剑、独立董事李湘鲁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黎宗剑董事(代行董事长职务)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A股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H股2018年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财务决算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

  本报告期会计估计变更主要涉及精算假设变更,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退保率、保单红利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董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8.43亿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为人民币244.72亿元,无未弥补亏损。2018年度末财务报告中可供分配的当
2018年度末财务报告中可供分配的当年净利润按10%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

  公司拟根据中国会计准则下母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的30.6%进行股东现金分红,按公司已发行股份3,119,546,600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77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402,050,882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19年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19年季度商定程序和半年度审阅工作;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费用。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向股东大会报告。


  16、审议通过《关于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发行新股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在授权期间内可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或处理一定数量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和/或境内上市内资股(以下简称“A股”)。董事会可配发、发行,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及/或处理的H股/A股股份数量总计不得超过本议案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H股/A股各自类别股份总数的20%。

  董事会须在符合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有关监管要求、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在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他相关政府机关批准(如适用)的前提下方可行使上述授权。

  上述授权期间为本议案获得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的期间:1、本议案获得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十二个月届满之日;2、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3、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修改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日期。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原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万峰先生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发布。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2018年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做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书面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18年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李湘鲁、郑伟、程列、梁定邦、耿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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