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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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由各部门的最高主管对本部门内控活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汇报,由内部审计机构汇总评价结果,最终汇报给董事会。
公司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安全生
产、环境保护、信息系统、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采购付款管理、销售收款管理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以及PT.STARCOMGISTICINDONESIA、上海灿坤实业有限公司和先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内控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等。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 >最近期合并报表介于最近期合并报表利
最近期合并报表介于最近期合并报表资
最近期合并报表介于最近期合并报表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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