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079:圣达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同业竞争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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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业竞争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业竞争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洪爱及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朱勇刚、ZHUJING、ZHUJENNYYI-XUAN,以及上述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除公司(含其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或近似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公司相同、相似或近似的或对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不存在向其他业务与公司相同、相似或近似的或对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朱勇刚、ZHUJING、ZHUJENNYYI-XUAN已对避免同业竞争作出承诺,并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自作出承诺以来始终严格履行相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有效。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勇刚、ZHUJING、ZHUJENNYYI-XUAN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含其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业竞争情况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习
徐强国 王维安 唐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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