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川润股份
摘要: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03月14日下午15:00(星期四)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03月13日-2019年03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03
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03月13日15:00至2019年03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四川川润
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永忠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股东人数 股份总数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现场参会 4 132,284,850 30.74%
网络参会 9 488,533 0.11%
合计 13 132,773,383 30.8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
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采取累计投票制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的股份数为132,773,383股,最大选举有效表决权
数为796,640,298股。
表决结果如下:
序 获得表决权 占有效表决权 其中中小投 占有效表决
号 董事候选人 数 股份(%) 资者表决情 权股份(%)
况
1 罗永忠 132,351,259 99.68% 277,109 39.63%
2 罗丽华 132,349,259 99.68% 275,109 39.34%
3 钟利钢 132,349,259 99.68% 275,109 39.34%
4 钟海晖 132,349,259 99.68% 275,109 39.34%
5 安高成 132,357,259 99.69% 283,109 40.49%
6 李辉 132,397,259 99.72% 323,109 46.21%
以上董事任期至2022年3月13日止。
2、采取累计投票制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的股份数为132,773,383股,最大选举有效表决
权数为398,320,149股。
表决结果如下:
序 获得表决权 占有效表决权 其中中小投 占有效表决
号 董事候选人 数 股份(%) 资者表决情 权股份(%)
况
1 殷占武 132,349,259 99.68% 275,109 39.34%
2 王运陈 132,349,259 99.68% 275,109 39.34%
3 李光金 132,349,259 99.68% 275,109 39.34%
以上独立董事任期至2022年3月13日止。
公司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的股份数为132,773,383股,最大选举有效表决
权数为265,546,766股。
表决结果如下:
序 获得表决权 占有效表决权 其中中小投 占有效表决
号 监事候选人 数 股份(%) 资者表决情 权股份(%)
况
1 刘小明 132,349,255 99.68% 275,105 39.34%
2 王辉 132,349,255 99.68% 275,105 39.34%
以上两名监事与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缪银兵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2022年3月
13日。
公司聘任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
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2,359,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9%;反
对票414,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1%;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28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77%;反对票414,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59.2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0%。
5、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2,359,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9%;反
对票414,2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1%;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28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76%;反对票414,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59.2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0%。
6、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2,359,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9%;反对票414,2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1%;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28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76%;反对票414,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9.2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0%。
7、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2,359,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9%;反对票414,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1%;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28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77%;反对票414,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9.2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0%。
该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继东、刘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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