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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摘要: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34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250,377.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249,622.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1月25日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6]G14000250390号”《验资报告》。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2017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7,316,550.00元(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2,683,4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3月15日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8]G180003600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加:累计利息减:以前年度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项目        募集资金净额  收入扣除手续  已使用金额  减:本年使用金额      金余额

                                    费净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604,249,622.642,140,083.28580,779,144.91    25,610,561.01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472,683,450.001,699,794.37            -  474,078,569.01      304,675.36
司债券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06,389,705.92元,其中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506,379,694.25元(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8,415,771.45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10,011.67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资金余额为零。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474,078,569.0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资金余额相符。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6年1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6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由公司在华南基地(一期)现有厂房实施的“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星源”)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的“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常州星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与恒泰长财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天风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天风证券持续督导期限为公司该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此,恒泰长财证券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已与公司签署《保荐协议的终止协议》。恒泰长财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天风证券承接。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金剩余部分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天风证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常州星源及天风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天风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天风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据上述议案,2018年3月2日,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常州星源及天风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盐田支行、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304,675.36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4000020929200345314            -已销户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19184900113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698721951                -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110301013300144812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1105020229000327266            -已销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4000020929200370921  304,675.3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610333935                -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523571415443                -已销户
                            合计                              304,675.36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60,424.96万元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2  60,638.97万元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1:25,663.25万元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注260,638.97万元。其中:2016年度使用16,500.00万元、2017年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2.47%      度使用41,577.91万元、2018年度使用2,561.06万元。

      投      资    项      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万元)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万元)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实际投资金项目达到预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实际投资额与募集后定可使用状
号                                          额        额      金额      额        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态日期

                                                                                                    额的差额

  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                                                  12,600.7

1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38,263.9812,600.7312,600.7338,263.9812,600.73        3        -  不适用

  扩建项目注3        扩建项目

2功能膜研发中心升级功能膜研发中心升级  3,566.00  3,566.00  3,566.00  3,566.00  3,566.003,566.00        -2017年12月
  改造项目注4        改造项目                                                                                    31日

3偿还部分银行借款注5偿还部分银行借款    8,594.98  8,594.98  8,594.98  8,594.98  8,594.988,594.98        -  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注6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        -  不适用

                                                                                                  0

  年产36,000万平方年产36,000万平方                                                  25,663.2          2019年12月
5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  不适用  25,663.2525,663.25  不适用  25,663.25        5        -    31日

  膜项目注7          膜项目

        合                计          60,424.9660,424.9660,424.9660,424.9660,424.9660,424.9        -

                                                                                                  6

代项目”)相关的剩余款项25,805.23万元(募集资金25,663.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1.98万元)转至“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以下简称“湿法及涂覆项目”)。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1.98万元。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均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和包括“三代项目”转至“湿法及涂覆项目”后的支出。

    注3:“三代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8,263.98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12,600.73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三代项目”变更为“湿法及涂覆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公司已将与“三代项目”相关的剩余款项25,805.23万元(募集资金25,663.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1.98万元)转至“湿法及涂覆项目”。

    注4:“功能膜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566.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3,566.00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金额未有差异(实际投入金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7.36万元)。“功能膜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收入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5:“偿还部分银行借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8,594.98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8,594.98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金额未产生差异,该项目已于2017年度实施完毕。截至2017年度该账户销户时,该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34万元,公司于2017年度已将其转出作为补充流动资金。

    注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0,00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金额未产生差异,该项目已于2017年度实施完毕。截至2017年度该账户销户时,该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00万元,公司2017年度已将其转出作为补充流动资金。

    注7:“湿法及涂覆项目”系由“三代项目”变更而来(详见“注3”),项目总投资原预计为人民币160,000.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人民币25,663.25万元(不包括变更时已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1.98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
由“湿法及涂覆项目”调整而来,经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湿法及涂覆项目”调整为“湿法项目”,不再实施“湿法及涂覆项目”中的24条多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建设,并将项目投资总额由160,000.00万元调增至199,601.05万元,募投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用途和其投资计划不变,本次调整不构成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湿法项目”的金额为25,663.25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金额未有差异(实际投入金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204.31万元)。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47,268.35万元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47,268.35万元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注147,268.35万元。其中:2018年度使用47,268.35万元。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投      资    项      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万元)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万元)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实际投资金项目达到预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实际投资额与募集后定可使用状
号                                          额        额      金额      额        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态日期

                                                                                                    额的差额

  年产36,000万平方年产36,000万平方                                                  47,268.3          2019年12月
1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47,268.3547,268.3547,268.3547,268.3547,268.35        5        -    31日

  膜项目注2          膜项目

        合                计          47,268.3547,268.3547,268.3547,268.3547,268.3547,268.3        -

                                                                                                  5

息及银行手续费。

    注2:“湿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47,268.35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47,268.35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金额未有差异(实际投入金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39.51万元)。经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湿法及涂覆项目”调整为“湿法项目”,不再实施“湿法及涂覆项目”中的24条多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建设,并将项目投资总额由160,000.00万元调增至199,601.05万元,募投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用途和其投资计划不变,本次调整不构成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7年6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由公司在华南基地(一期)现有厂房实施的“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由公司全资子常州星源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的“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与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相关的剩余款项25,805.23万元(包括利息净收入141.98万元)转至“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经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调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不再实施“湿法及涂覆项目”中的24条多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建设,并将项目投资总额由160,000.00万元调增至199,601.05万元,募投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用途和其投资计划不变,本次调整不构成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

    “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的原因是:

    (1)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调整,提高湿法涂覆隔膜的应用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于2016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提高了对能量密度水平的要求。

度低,导致只有在客车领域和少数技术实力较强的生产厂家能够达到上述《通知》中规定的相关标准。为满足《通知》的相关要求,目前众多动力电池厂家所采用的正极材料已经开始逐步向能量密度较高的三元材料进行转化,而湿法涂覆隔膜更适用于三元材料。因此,受国家有关政策调整的影响,湿法涂覆隔膜的应用得到极大提高。

    (2)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推动湿法涂覆隔膜的市场需求

    公司产品的终端市场主要为新能源汽车行业。随着国家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大力支持和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经由最早的公交大巴、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向动力乘用车方向全面发展。近年来消费者对新能源乘用车的认可程度在不断提升,使得乘用车在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中的占比越来越高。此外,根据此前国家公布的三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采用三元电池的新能源乘用车占主要部分,占比分别为65.6%、66.67%及89.47%。因此,随着采用三元电池的新能源乘用车在市场中的占比不断提升,大大释放了适用于三元材料的湿法涂覆隔膜的市场需求。

    (3)提高湿法涂覆隔膜的业务比重可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作为业内少数可以同时量产干法和湿法隔膜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厂商,公司主营干法和湿法隔膜业务,多年来的实际生产经验积累了大量成熟可靠的技术,干法和湿法隔膜产品均已达到业内先进的工艺水平。由于此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普遍采用的是磷酸铁锂技术,对于干法隔膜的需求不断增长。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在发行上市前利用自有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建设“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干法隔膜产能得到极大提升。

    但目前公司湿法隔膜产能规模较小,干、湿法结构比例严重失调,这种状况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特别是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出新的标准,市场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湿法涂覆隔膜需求大幅上升,公司现有的湿法产能远远无法满足市场需要,严重制约了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和增长性的提升。

    因此,为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完善和丰富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保障湿法隔膜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是十分必要的。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为适应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而加大湿法隔膜的业务比重,不涉及改变主营业务。

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并由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负责实施。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实质性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闲置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2018年4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29日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18,00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收回,共获得理财收益552,328.77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11,841.58万元置换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6]G14000250413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及时任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17年1月将置换资金转出。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七)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实际投资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万元)      截止2018年  是否达
      项目        预计效益                                    12月31日  到预计
序      项目                2016年  2017年    2018年度    累计实现效    效益
号      名称                                                  益(万元)

    第三代高性能  年均利润

1  动力锂离子电    总额    3,506.3  3,846.9    5,154.85    12,508.15  不适用
    池隔膜生产线  7,098.98    3        7

    扩建项目        万元

    年产36,000万  达产年度

2  平方米锂离子  可实现净    -        -          -            -      未完工
    电池湿法隔膜  利润2.82

    项目            亿元

    注1: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预计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1、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6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公司已将与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相关的剩余款项25,805.23万元(募集资金25,663.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1.98万元)转至“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

    2、“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该项目主要由“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而来,且该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经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
“湿法及涂覆项目”中的24条多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建设,并将项目投资总额由160,000.00万元调增至199,601.05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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