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利科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确认监事报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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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确认监事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确认监事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于2019年4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管理状况,经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确认监事报酬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提名王��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上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职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成员报酬,兼任公司相关职务的监事的报酬,依照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确定,未兼任公司职务的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及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11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女士,监事会主席,出生于1986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国里昂第一大学风险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三明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经理、深圳前海锦绣东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2月至2016年10月,工作于深圳前海中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任法务主任;2018年3月至今,担任景和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风控;2016年4月至今,兼任隆利科技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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