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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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鉴于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为军工企业,根据国防科工局《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16〕20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经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鉴于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为军工企业,根据国防科工局《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16〕20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经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对《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2.03条由于公司部分产品涉及军工特殊行业,必须遵
循以下特别条款:
(一)接受国家军品订货,并保证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
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完成;
(二)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工作制
度、保密责任制度和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落实涉密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的保密责任,
增加第 接受有关安全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2.03条 (三)严格遵守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法规,加强军工关
键设备设施登记、处置管理,确保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安全、
完整和有效使用;
(四)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法规;
(五)按照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对国防专利的申请、实施、
转让、保密、解密等事项履行审批程序,保护国防专利;
(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防动员法》的规定,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完成规定的
动员任务;根据国家需要,接受依法征用相关资产。
增加第2.03条,其他章节及条款未修订。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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