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_监管函
来源:洽洽食品
摘要:1 关于对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万和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 2019】第 22 号 万和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5 日至 2019 年 2 月 27 日期间,你公司通过大宗交 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洽洽食品
1
关于对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万和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 2019】第 22 号
万和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5 日至 2019 年 2 月 27 日期间,你公司通过大宗交
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洽洽
食品”)股份 25,950,000 股, 占洽洽食品总股本的 5.12%。上述减持
前你公司持有股份占洽洽食品总股本的 12%,你公司作为洽洽食品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在拥有权益的股份占洽洽食品总股本的比例减少
5%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且未停止买卖洽洽食品的
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的规定。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
订)》第 1.4 条、第 2.3 条、第 11.8.1 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第 4.1.2 条的相关规定。请你公司充分重
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2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 年 3 月 5 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