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关于全资子公司火灾事故涉及诉讼公告
来源:新宁物流
摘要: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19-011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火灾事故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19-011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火灾事故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宁”)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文件,牧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深圳新宁仓储合同纠纷一案已获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牧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北前巷8号
被告: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博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圳出口加工区兰竹西路10号柯仕达工业厂区综合厂房
(二)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诉称:2014年5月,原告与联想公司包括联想(武汉)、联想(厦门)、联想(香港)签订《采购协议》以及《采购协议工作说明》、《VMI合作规则》,按照联想要求,原告供给联想的产品都存放在被告仓库。2015年12月22日,被告仓库发生火灾,导致原告存放在被告仓库的产品(触摸屏)被烧毁,原告现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仓储财产损失4957126.4元,以及自2015年12月23日起至实际赔偿之日按6%/年的计算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暂计算10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深圳新宁公司将积极应诉,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三、深圳新宁火灾事故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深圳新宁(作为被告,含本次案件)因火灾事故引发仓储合同纠纷、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未决诉讼案件有7起,涉及金额人民币60,987,770.34元;深圳新宁(作为原告)因火灾事故所涉侵权责任纠纷未决诉讼案件1起,涉及金额人民币5,461,515.40元。(上述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深圳新宁火灾事故产生的影响已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8,028,723.34元。鉴于深圳新宁火灾事故引发的部分仓储合同纠纷及其他诉讼案件尚处于未开庭、正在审理或上诉中,公司无法对判决结果作出预计,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深圳新宁火灾事故及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应诉通知书》;
2、《民事起诉状》;
3、《传票》;
4、《举证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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