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东北制药
摘要: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9--02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辽宁 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9--02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辽宁
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北制药”)于2019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持有本公司148,222,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大集团承诺认购不低于发行股票数量的10%。如方大集团因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导致本次发行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将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利于改善公司负债结构,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并且方大集团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增持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规定的豁免要约收购条件,因此,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大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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