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向日葵
摘要: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建龙先生因避开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敏感期等因素影响,特向公司提出申请延期6个月履行增持承诺。吴建龙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实际控制人吴建龙先生对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行延期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王永乐
2019年3月4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刘国华
2019年3月4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沈福鑫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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