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森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沃森生物
摘要: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增补董颖女士、辛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我们认为董颖女士和辛洁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提名增补董颖女士和辛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万宗举、纳超洪、黄伟民
2019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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