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尤夫:关于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来源:尤夫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19-02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19-02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与年报审计师进行详实的沟通之后,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商誉及其应收账款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专项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商誉及其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拟专项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约9亿元。明细如下:
年初至年末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资产名称
(亿元)
商誉(智航新能源) 4
应收账款(智航新能源) 5
合计 9
本次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本次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专项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约9亿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8.25亿元,相应减少2018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8.25亿元。
2019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业绩预报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70,000万元―186,000万元(公告号
2019-014)。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相关方沟通的基础上,经过审慎考虑和决策,因公司已将北京银行和大宗贸易预付款的或有债权转让给了上海��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建议对这两部分或有债权(合计约8.5亿元)进行正常计提而非专项计提,对智航新能源的商誉、应收账款进行专项计提,因此最终计提金额约9亿元。
公司本次专项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本次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专项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资产名称 商誉
账面价值 约8.2亿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 约4.2亿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商誉需进行减值测试。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
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
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计提金额 约4亿元
计提原因 商誉减值测试
2、专项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
账面价值 约11.39亿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 约4.89亿元
应收款项一般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合,按照各级账龄的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的
余额和相应的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
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计提金额 专项计提约5亿元、正常计提约1.5亿元
计提原因 智航新能源应收账款回收及客户信用情况等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计提。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同意本次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公司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日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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