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137:博威合金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博威合金
摘要: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为旗下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邱�u、门贺、包建亚
2019年3月1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