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合力泰
摘要: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8-12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8-12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下午14:30-16: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15:00至2018年12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村创维创新谷招商中心2#B座17楼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8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文开福。
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股份1,041,605,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116,416,220股的33.4232%。其中现场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8人,代表股份1,025,626,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116,416,220股的
32.9104%。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8、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关于提名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1、关于提名增补4名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1提名增补黄旭晖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034,405,28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3087%;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92,316,43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83.9429%。
1.2提名增补郑剑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034,405,28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3087%;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92,316,43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83.9429%。
1.3提名增补郑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034,396,28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3078%;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92,307,4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83.9429%。
1.4提名增补林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034,412,48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3094%;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92,323,63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83.9429%。
2、关于提名增补2名独立董事的提案
2.1提名增补林立永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034,405,28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3087%;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92,316,43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83.9429%。
2.2提名增补王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034,550,78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3227%;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92,461,93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83.9429%。
(二)逐项审议《关于提名增补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增补王佐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034,405,28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3087%;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99,517,12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83.9429%。
2、提名增补吴彬彬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034,402,48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3084%;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92,313,63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83.94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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